年产3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
2023年11月30日,张北县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汇报,重点对项目周围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依法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验收公示文件 |
年产3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技术改造项目 |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郝家营乡哈尔胡同村东侧、后冼公路北侧 |
张北县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张北县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特此公示
张北县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