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众力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1500头种猪核心育种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1500头种猪核心育种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1500头种猪核心育种场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阳原县众力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张家口市阳原县井儿沟乡乱沟子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1′54.710″,北纬40°10′47.133″。
(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配怀舍、分娩舍、后备舍、保育舍、防疫用房等及相关配套工程。
(5)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116.52亩。
(6)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3%。
(7)养殖规模:年存栏种猪2200头,公猪200头,年出栏仔猪50160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阳原县众力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琛
电 话:15003333433
邮箱:15003333433@139.com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阳原县井儿沟乡乱沟子村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张家口智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176643302
邮箱:zhhbkj2016@163.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和途径:公众点击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IGHdCp3kWgeKQylhWfL6g 提取码:ig6n,查看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到张家口智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看纸质版环评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3年9月19日~10月8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阳原县众力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